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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线500米内放风筝孔明灯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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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维护铁路安全有地方性法规了 下月实施  铁路电线500米内放风筝孔明灯等罚500到2000元

来源:生活报

4月26日,为加强《黑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传,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哈尔滨市护路办)、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齐齐哈尔市护路办)、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等单位和部门,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开展《规定》暨爱路护路知识主题宣传活动。据了解,该《规定》为省内第一部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的地方性法规。6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旅客和群众开展面对面宣传,讲解《规定》等法律法规。与此同时,以进村屯、企业、社区、校园、家庭等“五进”护路宣传活动为载体,采取集中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警示教育与典型案例宣传相结合等方式,组织专兼职护路工作人员、专职护路队员、平安志愿者、“双段长”等人员,广泛宣传《黑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

部分规定

第十三条 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升放无人机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一)攀爬、钻越铁路线路防护设施;

(二)擅自进入列车司机室、机械室,或者铁路设备管理和行车调度等工作场所;

(三)不服从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应急处置指挥,干扰列车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四)编造、传播危害铁路安全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二十五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乘车凭证,接受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旅客应当遵守铁路运输企业站台管理规定,在安全线以内候车,排队依序上车。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席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席位。到站后,应当按照铁路运输企业提供的出站通道有序出站。

列车超员或者发生其他情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时,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无票、越站乘车旅客下车。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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