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确诊病例患者行动轨迹大汇总
[2月16日]
鸡西市恒山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调查询问(该患者为聋哑人,由其家属代述),该患者在恒山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男,现住址:恒山区泰合铭居C区,是44号确诊病例的公公。
1月15日-2月8日,每天17时左右到楼下活动半小时,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2月9日16时乘120救护车到集中隔离点留观。
鸡西市恒山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调查询问,患者在恒山区、鸡冠区的行程轨迹如下:
患者,男,现住址:恒山区小恒山百货对面红砖楼。
1月22日10时乘私家车到小恒山六队后山扫墓,20分钟左右乘私家车回家,之后未出门。
1月23日居家未出门。
1月24日15时左右到恒山区街里川香筋头巴脑店聚餐,晚22点左右离开回家。
1月25-27日居家未出门。
1月28日乘私家车到鸡冠区西山派出所运销处楼亲戚家做客,大约30分钟,乘私家车回家,全程佩戴口罩,回家后再未出门。
1月29日居家未出门。
1月30日14-19时左右到恒山区街里川香筋头巴脑店聚餐。
1月31日16-18时到恒山区小恒山矿红星委亲戚家聚餐,后到恒山区街里川香筋头巴脑店,22时30分左右离开回家。
2月1-5日居家未出门。
2月6日准备去附近超市买东西,超市测试体温37.4℃没让进,后回家再未出门。
2月7-12日居家未出门。
2月13日9时左右步行到恒山区人民医院就诊,立即隔离留观。
截至2020年2月14日20时,鸡西市恒山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调查询问,该患者在恒山区、鸡冠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 第48号 )
鸡西市恒山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调查询问,该患者在恒山区、鸡冠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男,现住址:恒山区小恒山百货对面红砖楼。
1月22日10时乘私家车到小恒山六队后山扫墓,20分钟左右乘私家车回家,之后未出门。
1月23日居家未出门。
1月24日15时左右到恒山区街里川香筋头巴脑店聚餐,晚22点左右离开回家。
1月25-27日居家未出门。
1月28日乘私家车到鸡冠区西山派出所运销处楼亲戚家做客,大约30分钟,乘私家车回家,全程佩戴口罩,回家后再未出门。
1月29日居家未出门。
1月30日14-19时左右到恒山区街里川香筋头巴脑店聚餐。
1月31日16-18时到恒山区小恒山矿红星委亲戚家聚餐,后到恒山区街里川香筋头巴脑店,22时30分左右离开回家。
2月1-5日居家未出门。
2月6日准备去附近超市买东西,超市测试体温37.4℃没让进,后回家再未出门。
2月7-12日居家未出门。
2月13日9时左右步行到恒山区人民医院就诊,立即隔离留观。
鸡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协查通告(第47号)
鸡西市鸡冠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过调查询问,该患者在鸡冠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女,现住址:鸡冠区龙溪家园(蔬菜高层),是哈尔滨市一男性确诊病例的外祖母,是42号确诊病例的岳母。患者年龄较大,常年在家不外出。
1月22日,患者外孙回到龙溪家园家中,与42号确诊病例及家人共同居住。
1月22-31日,患者外孙与42号确诊病例数次到同单元患者家。
1月31日,患者外孙开私家车返回哈尔滨。
2月8日,42号确诊病例到市人民医院就诊,后隔离观察。
2月9日,患者乘坐120救护车到市人民医院就诊,立即隔离留观。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 第46号 )
鸡西市恒山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调查询问,该患者在恒山区、鸡冠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女,居住地:恒山区奋斗街道恒馨家园3号楼,曾和43号确诊病例一起打麻将。
1月22日,7时30分左右步行到漂亮宝贝商店,17时到街里新百客超市购物,停留10多分钟,后步行回到恒馨家园家中。
1月23日,7时30分左右步行到恒山街里漂亮宝贝商店,17时左右去新百客超市购物,约10分钟后回家,后步行至鸿峰旅店,19时-23时与43号确诊病例一起打麻将,后步行回到恒馨家园家中。
1月24日,7时30分左右步行到恒山街里漂亮宝贝商店,中午步行回家,12时左右开车到大恒山创新委小区,之后无外出。
1月25日,9时左右开车离开大恒山创新委小区,10时之前到泰合名居,后到街里新百客超市购物,停留30分钟左右,之后开车离开,11时左右到达恒山区安乐村二组,凌晨1点左右开车回到恒馨家园家中。
1月26日,9时左右开车到大恒山创新委小区,18时左右开车回到恒馨家园家中。
1月27日,居家未外出。
1月28日,11时左右步行恒馨家园丁香锅烙饭店包房聚餐,13时左右步行回到家中。
1月29日,10点左右开车到鸡冠区恒大建筑工地,14时左右开车到泰合名居妹妹家中,21点左右开车回到恒馨家园家中。
1月30日,7时30分左右步行漂亮宝贝母婴店,17时后到恒山区新百客超市购物,约10多分钟,开车到泰合名居,21时左右开车回到恒馨家园家中。
1月31日,7时30分左右步行漂亮宝贝母婴店,17时到泰合名居,21点左右开车回到恒馨家园家中。
2月1日,居家未外出。
2月2日,7时30分左右步行漂亮宝贝母婴店,12时左右到恒山区新百客超市购物,停留约20时分钟,返回恒馨家园家中。
2月3日—7日,居家未外出。
2月8日,9时左右开车到恒山区人民医院就诊,立即隔离治疗。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 第45号 )
鸡西市恒山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调查询问,该患者在恒山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男,居住地:恒山区红旗乡胜利村,是25号确诊病例的弟弟,是32号确诊病例的哥哥,是41号确诊病例的丈夫。
1月25日,上午在家未外出;11时10分步行到同村25号病例家,之后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无外出。
1月26日-28日,居家未外出。
1月29日,10时左右独自到同村亲戚家做客用餐,12时左右步行回家。
1月30日-2月7日,居家未外出。
2月8日,11时左右恒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派专车将患者送恒山区医院发热门诊,立取隔离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第44号)
鸡西市恒山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过调查询问,该患者在恒山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女,现住址:恒山区泰和茗居C区1号楼,是20号确诊病例的朋友。
1月27日12:00左右步行到恒山区奋斗小区“红红一品香铁锅炖店”与20号确诊病例共同用餐,14:00左右步行回家,其余时间未外出。
1月28日11:30左右步行到恒山区跃进小区10号楼20号确诊病例家用餐,13:45左右步行到恒山区川上川火锅店用餐,19:00左右步行回家,其余时间未外出。
1月29日居家未外出。
1月30日-2月4日,每天7:00步行到恒山区菜市场卖手擀面、咸菜,14:00左右步行回家,其余时间未外出。
2月5-8日居家未外出。
2月9日14时左右乘坐120救护车到恒山区人民医院就诊,立即隔离留观。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 第43号 )
鸡西市恒山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调查询问,该患者在虎林市、恒山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女,居住地:恒山区奋斗街道恒馨家园一号楼,曾和46号确诊病例一起打麻将。
1月23日,17时左右从虎林市乘私家车回恒山区恒馨家园,步行至鸿峰旅店,19时-23时与46号确诊病例一起打麻将,之后步行回到恒鑫家园家中。
1月24日-25日,居家无外出。
1月26日,10时02分左右到恒山区新百客超市购物,约20分钟左右,之后回家无外出。
1月27日,居家无外出。
1月28、29日,每天9时左右到恒山区新百客超市购物,约20分钟左右,之后回家无外出。
1月30日-31日,居家无外出。
2月1日,9时55分左右到恒山区新百客超市购物,约20分钟左右,之后回家无外出。
2月2日-6日,居家无外出。
2月7日,9时左右陪同家人步行至恒山区人民医院,后步行回家。
2月8日,20时左右步行至恒山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立即隔离留观。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 第42号 )
鸡西市鸡冠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调查询问,该患者在鸡冠区、城子河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男,居住地:鸡西市鸡冠区龙溪花园(蔬菜高层),是哈尔滨市一男性确诊病例的父亲。
1月20-21日,居家未外出。
1月22日,患者儿子回到龙溪花园家中,与患者及家人共同居住。
1月22-26日数次往返于自己家和同单元的亲戚家。
1月28日,8:00左右开车到城子河区正阳矿亲戚家聚餐,12:00后乘出租车回家(车牌信息不详),回家后未外出。
1月29日-30日,数次往返于自己家和同单元的亲戚家。
1月31日,患者儿子开私家车返回哈尔滨,患者居家未外出。
2月1日-2月7日,居家无外出。
2月8日,14:00左右步行至鸡西市人民医院就诊,立即隔离冶疗。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第41号)
鸡西市恒山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过调查询问,该患者在恒山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女,现住址:恒山区胜利村三组,是25号确诊病例的弟媳,32号确诊病例的嫂子。
1月27日,居家未外出。
1月28日9时左右,32号确诊病例来到患者家中。
1月29日-2月9日上午,居家未外出。
2月9日14时左右乘120救护车到恒山区人民医院隔离观察。
[2月9日]
鸡西市公布新增6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经调查询问,患者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32号,女,家庭地址为绥化市北林区,临时居住地为恒山区,是19号确诊病例的远亲,25号确诊病例的妹妹。
1月25-26日,在绥化北林区南二建行小区家中过年,未外出。
1月27日12时13分在绥化乘坐K7110次列车(2车3072座)14时抵达哈尔滨东站,在候车停留四个半小时,18时35分乘坐K7137次火车(8车51号)前往鸡西市。
1月28日凌晨3时左右到达鸡西市,在火车站门口乘出租车(拼车),4时左右到恒山区大地凤凰城4号楼手足灰指甲店。8时左右到电抗大厦超市购物。9时左右在恒山街里乘坐出租车(车号不详)前往胜利村亲戚家,之后无外出。
1月29日上午到胜利村25号确诊病例家做客,停留大约10分钟,之后到胜利村另一位亲戚家做客,大约半小时之后返回亲戚家中。
1月30日,患者在亲戚家,居家无外出。
1月31日19时左右前往胜利村19号确诊病例家留宿。
2月1日早7时8时左右回到胜利村亲戚家中,无外出。
2月2日晚上,到民主村亲戚家做客留宿至2月4日,期间未外出。
2月4日12时左右,从民主村亲戚家步行前往检查站,乘坐出租车到恒山区大地凤凰城4号楼手足灰指甲店,之后再无外出。
2月5日9时左右,去天泰大药房购买消炎药,之后到新百客超市购买葱、蒜等蔬菜之后,半小时后返回恒山区大地凤凰城4号楼手足灰指甲店,再无外出。
2月6日9时左右,到宝康大药房购买止咳糖浆之后,再无外出。
2月7日9时左右,步行到小恒山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立即隔离观察。
患者33号,女,居住地:恒山区小恒山公司楼,是6号确诊病例的妹妹。
1月24日,13时30分左右在自家楼下独自乘出租车(出租车信息不详)到恒山区奋斗小区,17时左右步行回家,后无外出。
1月25、26、27日,均在9时左右乘出租车到恒山区奋斗小区,14时左右乘出租车(出租车信息不详)回家,其余时间无外出。
1月28日-2月6日,居家无外出。
2月7日,8时40分左右由恒山区疫情防控专车送到恒山区人民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立即进行隔离治疗。
患者34号,男,居住地:鸡冠区幸福小区,是6号确诊病例的儿子。
1月10日,9时18分在西安北站乘G26车西安-北京(4车7F),13时50分到北京西站,在北京西站坐地铁到北京站,15时15分在北京站乘D27车北京至哈尔滨西(09车14A),23时30分到哈尔滨西站,23时36分乘出租车到哈尔滨站。(出租车二维码付款)
1月11日,凌晨2时22分,乘T261车哈尔滨至鸡西(05车03下铺),9时10分到鸡西火车站,患者在火车站对面小广场乘出租车回家,11时步行去文化路天使网咖上网2小时左右,13时至14时去党校浴池洗澡,15时30分左右回家。
1月12至19日,患者每天往返于天使文化路天使网咖和家中,每次上网时间3-5小时之间。
1月19日,19时48分左右乘出租车去南岗路西西里网咖。(出租车司机二维码付款)
1月20日,凌晨1时左右从南岗西西里网咖出来乘出租车回家,(出租车二维码付款)18时32分到达西西里网咖。(出租车二维码付款)
1月21日,凌晨0时36分从西西里网咖乘出租车到家(出租车二维码付款);20时48分到达南岗西西里网咖(出租车二维码付款)。
1月22日,凌晨0时07分从西西里网咖乘出租车到家(出租车二维码付款);上午有打车记录,但是忘记行程,具体不详;16时30分左右与同行6人在喜来顺火锅大厅就餐,晚7点左右到南岗网吧,晚上乘出租车于21时39分到家(出租车二维码付款)。
1月23日,上午在家未出行,下午乘出租车(具体信息不详)去恒山区奋斗小区,后乘出租车(具体信息不详)回家。
1月24日,凌晨0时23分乘过一次出租车(具体行程不详,出租车二维码付款)出发地和目的地不详;9时41分乘出租车(出租车二维码付款)到东升花园小区,23时39分从东升花园小区乘出租车回家(出租车二维码付款)。
1月25日,10时16分从文化路家中乘出租车(出租车二维码付款)到南岗西西里网咖上网,中午到南岗桥头串店就餐(不详),后乘出租车回家。
1月26日-27日,居家无外出。
1月28日,8时左右步行到休闲广场;10时左右到家后无外出。
1月29日,中午患者乘出租车(出租车二维码付款)前往东升花园小区,14时40分乘出租车回家(出租车二维码付款);
1月30日-2月1日,居家未外出。
2月2日,患者父亲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患者到集中隔离点隔离。
患者35号,男,是31号确诊病例的丈夫。现住址:鸡东县东升首府。患者年岁较大,耳背,记忆力衰退。
1月24日至2月7日,患者每天下楼一次扔垃圾(具体时间不固定),其他时间一直在家没有外出。
2月7日,患者发热步行到鸡东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立即隔离观察。
患者36号,男,家庭住址:鹤岗市萝北县,暂时居住地:恒山区公安局家属楼,是23、24号确诊患者的儿子,31号确诊患者的女婿。
1月23日早6时许从萝北县乘坐客车到佳木斯,在佳木斯转车,中午11:30到达鸡西,在五交化大楼门前下车,步行去锦玉冷面用餐,12时许乘坐1线公交车到达矿总院站点,乘坐恒山公交车13:00许到达恒山区公安局家属楼父母家。
1月24日上午9时到恒山区百货大楼超市购物,10时许乘出租车到恒山区安乐村1队亲戚家用餐,下午15时乘出租车返回父母家后未外出。
1月25日未外出。
1月26日上午9时许,乘出租车回到鸡东县东升首府岳母家,后一直未外出。
1月27日除下楼倒垃圾外,一直未外出。
1月28日去过江南名府大军蔬菜店买菜,后一直未外出。
1月29日至2月1日一直未外出。
2月2日上午10时左右去江南名府大军果蔬买菜。
2月3日下午14时许去大军果蔬买菜,后又去老百姓大药房(四百楼下)、康健大药房(金地大厦楼下),后回到岳母家一直未外出。
2月4日至2月5日一直未外出。
2月6日上午10时许到江南名府大军果蔬买菜,后一直在家未外出。
2月7日中午12时30分许,由120救护车转诊至县医院隔离观察。
患者37号,女,居住地址: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现住址为鸡东县东升首府,是23和24号确诊病例的孙女,是31号确诊病例的外孙女。
1月11日,16时26分由山东省荣成市乘坐D904动车(03车04A号)到山东省烟台市,21时乘坐渤海珠翠(船)前往辽宁省大连市。
1月12日,4时到达辽宁省大连市,6时50分在大连北站乘坐G77 高铁(16车04B号)到佳木斯市,15时乘坐1238次客车17:30到鹤岗市萝北县,后步行回家。
1月13日,13时左右到比优特服装店购物,之后到永兴五金店,17时左右步行回家。
1月14日,8时乘出租车(信息不详)回鹤岗市萝北县高级中学,到高一1班听课,下课后到阿里巴巴烧烤店就餐。13时40分左右到仙女屋美甲店做美甲,之后回到家中。
1月15日,14时左右去买染发膏(店名不记得),15时30分左右回到家中,之后无外出。
1月16日,全天居家中,未外出。
1月17日,到小冲天染烫沙龙剪刘海。
1月18日,13时30分去鹤岗市萝北县客运站,13时40分先后到圆通取快递,浩源饰品店购物,金麒麟饭店就餐,后步行回家。
1月19日,6时左右乘坐出租车(信息不详)到鹤岗市萝北县客运站,乘坐萝北至佳木斯客车(信息不详);8时10分左右到达佳木斯市客运站,在客运站大约侯车30分钟;9时乘坐佳木斯至鸡西长途客车(信息不详);11时30分左右到达鸡西市火车站,步行到鸡西粮食局鸡东站点;约12时20分左右乘坐鸡东至鸡西客车(信息不详);13时左右到达鸡东东升首府外婆家中。
1月20日,全天在外婆家,无外出。
1月21日,15时左右步行去鸡东四百大厦二楼购物,后返回外婆家中。
1月22日,14时左右去四百道对面的老百姓大药房买感冒药,后返回外婆家中。
1月23日,10时左右在东升首府乘出租车(信息不详)到鸡冠区五交化大楼下车,步行到锦江大冷面就餐,约11时30分乘坐公交1线公交车到矿总院站下车,11时45分转乘矿总院至山南线客车,14时左右到达恒山区公安局家属楼爷爷家中。
1月24日,全天在爷爷家,无外出。
1月25日,13时30分左右外出短暂散步后回到爷爷家。
1月26日,9时左右乘出租车(信息不详)从恒山区至鸡东县东升首府外婆家中。
1月27日-2月2日,一直在外婆家无外出。
2月3日,14时到江南名府大军果蔬买菜,后去煤炭局附近药店购买口罩(不记得店名),后回到外婆家。
2月6日,10时到江南名府大军果蔬买菜,后回到外婆家。
2月7日,患者外婆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患者集中隔离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协查通告(第3号)
鸡西市麻山区发现一例从北京到鸡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该患者返乡交通路线、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及在鸡冠区、麻山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1月16日,23:00从北京乘坐K39次列车(01车厢18、19、20号座位)到达鸡西市。
1月17日,23:20在鸡西火车站下车后,在邮政大厦门口一家三口与一名女士同乘一辆出租车,同乘女士在电工路下车,一家三口到鸡冠区东升花园附近下车。
1月23日,上午9点乘坐138路公交车从白酒厂站点上车(车上大约10个人左右),到广益城下车,从南门进入(大商对着的门)广益城购买熟食。10点左右从广益城西门(靠近大台北熟食店)离开,步行到永昌路东段(批发一条街)138路公交车站点,乘坐138路公交车(车上乘客大约15个人左右),约10:30到白酒厂站点下车回家。
1月26日,9点20左右乘坐138路公交车从白酒厂站点上车,在火车站红军路路口下车,乘坐10:50去西麻山的客车(车上大约10个人),11:50到达西麻山汽车站点下车,在西麻山中心街张家水果店买完东西,后打出租车回麻山区龙山村父母家。
1月28日,在麻山区龙山村父母家出现发热,静脉输液三天。
1月30日,在麻山区龙山村父母家参与聚众打麻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公告置若罔闻,给疫情防控带来巨大隐患。
根据此前发布公告,鸡西市3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都在1月17日乘坐过K39次列车,同在01车到达鸡西。
1月16日23:00,从北京乘坐K39(01车0018、0019、0020)
1月17日15:40,从哈尔乘K39(01车034号)
1月17日20:32,从牡丹江乘K39(01车040号)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第40号)
鸡西市恒山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过调查询问,该患者在恒山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女,现住址:恒山街里泰和名居c栋1号楼,是17号确诊病例的姐姐,26、27号确诊病例的女儿。
1月26-28日居家无外出。
1月29日16点左右步行到小恒山爱民小区百货楼2号楼父亲家,停留时间30分钟左右,于16点30分左右离开在爱民小区门口乘出租车(与一对夫妻同乘,出租车可能是红色,没记车牌号),这对夫妻在恒山区奋斗街道附近下车,患者到泰合名居附近下车,步行回家,再无外出。
1月30日至2月1日居家无外出。
2月2日14时左右(一直佩戴口罩)步行到小恒山服务公司西侧B区8号楼,停留几分钟,后步行回家。
2月3日居家无外出。
2月4日走到楼下单元门时折返回家,之后居家无外出。
2月5日9点多(一直佩戴口罩)步行到恒山百货附近药店、益民药房买咳嗽药,后去街里新百客超市买水果,停留5分钟,后步行去小恒山爱民小区百货楼父亲家(未进门),后到王二水果店买水果,回到家中后,再未外出。
2月6日早9点多(一直佩戴口罩)步行去小恒山爱民小区百货楼父亲家,后步行走到恒山区人民医院,10点左右步行去恒山街里优畅超市买菜后回家。
2月7日至2月8日居家无外出。
2月9日早8点左右社区派车将患者接到恒山区人民医院隔离。
有以上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请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量记录,并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当地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近期从外地来(返)鸡西的人员,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居家隔离人员如想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请与各地疾控中心联系,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 第39号 )
鸡西市恒山区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调查询问,该患者在恒山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女,居住地:恒山区小恒山二中对面二号楼,是5号确诊病例的二姨,9号确诊病例的妹妹。
1月24日,9时步行到恒山区晟金刀削面,停留约2小时。
1月24日-26日,居家无外出。
1月27日,10时左右5号确诊病例来患者家做客就餐,14时左右离开。
1月28日-2月1日,居家无外出。
2月2日,5号病例确诊为新冠肺炎,23时左右患者到恒鑫宾馆集中隔离观察。
有以上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请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量记录,并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当地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近期从外地来(返)鸡西的人员,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居家隔离人员如想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请与各地疾控中心联系,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2月11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协查通告
(第38号)
鸡西市鸡东县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经过调查询问,该患者在萝北县、鸡东县、恒山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女,现住址:鸡东县东升首府,是31号和35号确诊病例的女儿、是36号确诊病例的妻子、是37号阳性无症状感染者的母亲。
1月19日6:00左右乘坐出租车(车牌不详)到萝北县客运站,乘坐萝北—佳木斯客车(车牌不详)于8:10左右到达佳木斯市客运站,在客运站大约等车30分钟;9:00乘坐佳木斯—鸡西长途客车(车牌不详)于11:30左右到达鸡西火车站,步行到鸡西粮食局鸡东站点,大约12:20左右乘坐鸡西-鸡东客车(蓝色中巴,车牌:黑G85466),13:22左右在鸡东县北环站下车,步行到达鸡东县东升首府。
1月20日无外出。
1月21日15:00左右步行去鸡东商业大厦(或四百大厦,记不清)2楼买了2双袜子后返回鸡东县东升首府。
1月22日14:00点左右与31号确诊病例步行去四百道对面的老百姓大药房购买感冒药,又步行到鸡东大市场路边买袜子,后步行返回。
1月23日10:00左右在东升首府乘出租车到鸡西五交化大楼下车,后到五交化附近冷面店用餐,12:00左右乘1线公交车到矿总院站下车,转乘恒山客车于13:00-14:00到恒山区公安局家属楼下车。
1月24日去恒山区百货大楼超市购物后乘出租车10:00左右到达恒山区安乐村1队。15:00左右乘出租车返回恒山区公安局家属楼,之后未外出。
1月25日无外出。
1月26日9:00左右一家三口乘出租车从恒山区公安局家属楼出发,10:00左右到达鸡东县东升首府。
1月27日-2月1日期间去过一次鸡东县东升首府附近药店询问购买口罩和消毒用品(3-4家药店),之后无外出。
2月2日10:00左右步行去江南名府大军果蔬店买菜,回家后无外出。
2月3日14:00左右步行去江南名府大萍果蔬店买菜,之后步行去煤炭局附近的几个药店询问购买口罩情况,回家之后无外出。
2月4-5日无外出。
2月6日10点左右陪同31号确诊患者步行到鸡东县中医院检查,后陪同31号确诊患者到鸡东县人民医院就诊,立即隔离留观。
有以上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请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量记录,并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当地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近期从外地来(返)鸡西的人员,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居家隔离人员如想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请与各地疾控中心联系,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