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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按时缴费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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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于2019年4月为其妻子王女士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2023年1月王女士患病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告知其保单已经失效,无法办理理赔。经调查核实,李先生购买的保单于2020年4月起就再未交纳过保费,保单已经失效。保险公司客服人员曾多次拔打李先生电话及通过系统登记地址寻找投保人催交保费均未能成功。并且找到了当时的保单代理人询问客户地址和电话,代理人称因为当时是陌生拜访,客户是到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并无其他能找到客户的信息。经了解李先生投保后他的地址和电话均已变更,但未能及时告知保险公司。鉴于以上情况保险公司无法给予王女士理赔。

“普惠金融推进月期间”,富德生命人寿绥化中心提示您:为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一份保险合同成立后,从每年的保单交费对应日起,保险公司通常都会给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消费者在此期间内交纳保费均不影响保单的效力。当保单过了宽限期后,投保人依然未交纳保费则保单失效。客户只要在保单失效两年内复效成功保单继续有效,但保单失效超出2年将永久失效。保单失效后,无论被保险人发生何种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义务。

本案中李先生因未及时缴纳保费,投保后电话地址均发生变更,服务人员无法提醒其交费,最终保单失效,出险后无法获得理赔。购买保险后需按时交纳保费,对于选择银行转账方式交费的客户应在交费时查看账户余额是否足够交纳保费。如果在购买保险后电话、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方便公司为您提供相应的服务。

来源:富德生命人寿绥化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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