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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富锦市锦山镇洪洲村:农民变“股东” 创收拿分红

摘要: 12月14日上午,锦山镇洪洲村村民喜气洋洋的聚集在村支部委员会会议室,参加村里召开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分红大会,领取分红。

过去,一说起农民,大多会联想到面朝黄土背朝天,烈日下辛苦劳作的场景。现如今,黑龙江省富锦市锦山镇洪洲村的农民却有了新身份,他们带资入社,参与合作经营拿分红,个个成了“股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红利”,映红了农民致富的笑脸。

12月14日上午,锦山镇洪洲村村民喜气洋洋的聚集在村支部委员会会议室,参加村里召开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分红大会,领取分红。

据了解,洪州村依托地缘优势,积极探索产权制度改革,抢抓机遇,先行先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旅游”产业,着力盘活农村资金、资产、资源,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今年4月,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以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身份,承担集体资产管理、运营和维护职能,成为了富锦市“股改第一村”。如今,合作社社员发展到185户,653人。

佳木斯市农委领导及我市领导李源波、秦世海、孙秋丽、代立君、李劲辉到分红大会现场见证了这历史性的一刻,为“致富大咖”和“励志明星”颁发证书,与农民朋友们一道交流创业,分享增收的喜悦。

创新开启致富门,携手共奔小康路。分红大会现场,董事会成员一一为股东发放分红资金,村民们看着手里的真金白银,笑得合不拢嘴。这是洪洲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合作社的第一次分红,活动现场,受到新华社、黑龙江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新浪网、掌上佳木斯等多家知名媒体关注。

据了解,2017年,洪洲村紧紧抓住我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的有利契机,结合扶贫产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创新探索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运营机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共担、独立核算、按股分红的运行模式,撬动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由过去的省级贫困村一跃成为闻名遐迩的“山水田园洪洲村”,实现了集体、农户“双受益”,走上了符合洪洲村发展实际的特色经济之路,为农村综合改革添上了靓丽一笔,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新的“富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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